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西省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山西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配套《山西省广播电视首次轻微违法免于处罚事项清单》《山西省广播电视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山西省广播电视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山西省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三个清单》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