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适应广电市场发展新形势,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广电市场的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广播电视文化产品的需求,推动山西广播电视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省广播电视局起草制定了《关于建立广电市场综合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文件共三大部分十四条。
第一部分是综合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原则。主要是依法依规原则、协同高效原则、创新发展原则、社会参与原则。在制度框架层面对广电市场综合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在依据方面,明确要严格遵循《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部分是工作机制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建立统一协调指挥领导小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联合执法行动机制、案件移送和协作制度、培训与交流机制、广电市场综合执法情况报告制度等六个方面。
山西省广电市场综合执法由山西省广电市场综合执法联动协调指挥领导小组领导,领导小组由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牵头,各市执法队负责人参与。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联动执法工作计划、协调各单位行动、处理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文化综合执法队伍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考试合格并取得执法证件后方可执法,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前,由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明确各市执法队的职责和任务。在日常执法中,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当某个市执法队发现涉及其他市的违法线索时,及时进行通报,相关市、县执法队迅速介入,联合开展调查和处理。
涉及在综合监管执法中发现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本次出台的政策也明确了要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并做好交接工作。案件移送应当附下列材料:(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转移函;(2)案件来源材料;(3)初步证明涉嫌违法的相关证据材料;(4)其他需要移送的材料。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经费保障、监督与考核机制方面进行了明确。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山西省广播电视局,解读人:政策法规处 曹志强,联系电话:0351-8302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