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省广播电视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播电视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开展法治宣传,为促进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局政策法规处被省表彰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

一、聚焦聚力“六项工程”,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筑实法治根基。坚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全局会议等多种形式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传达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以及门户网站、LED电子屏、宣传板面、宣传读物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二)狠抓职责落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智慧广电建设、安全播出保障、行业治理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主动学法守法,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党组(扩大)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法8次。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牵头制定印发《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要求,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方面进行述法,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逐条履行好、落实好。

(三)发挥媒体优势,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探索新媒体时代普法的方法路子,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联合开展“2022年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先后征集作品392部,经5位评审专家12天的认真评审,评选出一等奖3部,二等奖6部,三等奖9部,优秀奖20部,组织奖10个。“12.4宪法宣传周”期间,获奖的18部作品作为我省“12.4宪法宣传周”的“重头戏”在局门户网站,山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山西新闻网、黄河新闻网等网络平台以及山西省普法公众号进行展播,点击量超过了8万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普法效应。

(四)坚持守正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服务事项8项,提高了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修订《山西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标准服务工作指南》,确保新的办事流程和要求有据可依。大力推行“网上办”,真正把“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走路”落到实处。以网络化和可量化为标准,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实现监管行为的全覆盖和监管数据的实时推送。制定出台《山西省广播电视局抽查检查系统填报工作指南》,规范了“双随机 一公开”系统填报工作。10月19日,山西梵森新媒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局服务窗口赠送“真心为民办实事,优质服务暖人心”锦旗。

(五)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广电市场秩序。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实行抽查全过程留痕备查。开展广播电视虚假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受理和查处相关违法违规广告共计21起,117条,下发整改通知21份,停播违规广告12000余条次。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协同各市执法队持续开展境外卫星电视、“黑广播”等专项整治活动,发现查处“黑广播”7起,收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包括接收机、天线、高频头)1259套件,查处并拆除非法设置的卫星接收设施515座,取缔非法销售安装点17个。开展网上“扫黄打非”和“清朗视听”专项整治,下架违规节目37个,查处注销违规网站2个。

(六)推行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依托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84条、文件131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件、依申请公开2件,依托局移动新媒体(微博)发布信息317条。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35项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确认事项,48项办事子项全部公开。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全年公开的政策类文件全部以“文字+一图读懂”的方式配套政策解读,方便群众和市场主体查找政策、了解政策。及时在官网公开局年度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年办理在线咨询34 条,办结留言34条,办结率100%。“局长信箱”受理网民来信24件,办结24件,办结率100%。

二、深刻剖析“五个不够”,保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问题短板的清醒认识

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部分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观念还不够强。少数同志对学法用法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仍习惯于以经验思维处理工作、解决问题;一些干部在执法活动中,只想着让执法对象守法,不注重自己依法依规履职,甚至有时还存在执法程序混乱的现象。

二是法治宣传的形式方法和效果还不够好。受宣传内容和方式的制约,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做到人人知晓还有差距,普法宣传任重道远。受新冠疫情反复影响,开展大型法治宣传、宣讲活动受到一定限制,年度普法宣传任务完成质量不高,普法效果打了折扣。

三是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广电系统机构改革后,省、市行政机构上粗下细不对等的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在行政执法上采取的是文旅厅牵头,广电、文物、体育等单位参与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执法人员不懂执法、不会执法的问题比较突出,不同程度影响了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

四是行业法规的体系建设和制定还不够全。一方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立法空白”凸显,需要尽快健全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特别是随着行政审批改革、“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部分行业法规规章与发展不相适应、滞后,亟需进一步制定完善。

五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印发和报备还不够严。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承办单位合法性审查意识不够强,往往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部分承办单位提交合法性审查的基础性资料不全,有时存在敷衍应付思想。重大决策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履行的还不够充分。

存在上述短板与不足的原因:

一是一些执法人员在思想觉悟与意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法治思维有待加强。少数干部主动学法、全面学法意识不够强烈,缺少深入钻研,满足既得经验和一般性掌握;

二是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树的不牢,对行业的法规规章不熟悉。一些现行的法律法规尚存不足,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

三是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大,存在“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尤其是在法治宣传保障机制、奖惩机制上还不健全,影响了法治宣传效果。

三、抓紧抓实“四个下功夫”,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创新发展

2023年,广播电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全力抓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提升普法宣传质效上下功夫。积极组织开展宪法专题讲座,引导广播、电视、局网站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和法律宣传,开展以案释法。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继续举办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活动。开展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在“12·4宪法宣传周”“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形成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和省司法厅继续联合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提升社会普法效能。

(二)创设新的普法载体,在推动普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上下功夫。一是开办每月一期的普法小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案释法、民法典知识、防电信诈骗、各级普法动态等内容浓缩于小报,定期制作、按时下发,让机关干部职工日常学法成为一种常态,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遵法守法观念。二是设立普法宣传专栏。在局所属新南三社区、老军营广电社区设立法制宣传专栏,每季度更换一次法制宣传板面,真正实现普法进社区。在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的同时,让群众学习了解法律常识,引导居民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行政审批便民高效上下功夫。一是尽快启用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梳理规范成果,进一步提升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审批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做好山西政务服务网上广播电视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增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三是持续提高“好差评”主动评价率,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评价的程度,大力提升主动评价率。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规范行政执法各类行为上下功夫。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对全省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认真履行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积极推进随机抽查工作模式创新。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打破原有的“固定处室+固定事项”抽查模式,全面实施全部行政执法人员随机抽查,积极吸收市级广播电视执法人员参与随机抽查,积极探索市级层面执法人员交叉检查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