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广播电视台:

2021年,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贯彻落实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评选扶持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创新创优,推出一大批思想内涵、艺术呈现、表现形式上具有较高水准的优秀节目,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传播效果。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关键一年。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评选扶持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63号)精神,省广播电视局进一步加大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扶持引导力度,推动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创作播出更多聚焦迎接党的二十大、全方位展现新时代精神气象的优秀节目,在培根铸魂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展现新作为,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扶持标准

(一)参评节目类型。参评节目应为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重点创作播出的季播、周播和特别节目,包括公益、文化、综艺、科教、经济、道德建设、生活服务等类型(新闻类节目、纪录片、动画片、少儿节目由广电总局另行组织评选,不纳入参评范围)。参评节目须为各单位原创节目,已按照《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备案的通知》要求进行备案,并在对应季度首次播出。如有创新制作形式、优质亮点内容的非对应季度首次播出的节目或广播电视机构与网络视听节目平台联合制作的节目也可推荐参评。

(二)参评节目要求。参评节目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贴近时代要求和人民需要。

1.聚焦主题主线。深刻把握民族复兴的时代主题,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突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工作主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宏气象,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2.坚持文化自信。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新时代,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3.坚持创新融合。在理念、内容、形式、手法上积极创新,生动阐发中华民族独特的思想内涵、人文精神、道德观念,传播中华美学风范。顺应融合发展大势,贴近青年人需求和特点,在创作、生产、播出、宣推等环节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开发融合产品,强化大屏小屏互动,在多屏终端传播效果好、影响力大。

4.坚持“三精”统一。善于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手段实现思想传播、价值引领,在内容与形式、艺术与技术的结合上深入探索,不断创新,追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有机统一。

二、评选扶持方式

(一)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广播电视台向省广播电视局推荐,太原市、大同市、朔州市、长治市教育电视台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由当地市文化和旅游局向省广播电视局推荐。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所辖区域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创新创优节目进行初评筛选,在《2022年第

季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表》(见附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向省广播电视局推荐,每季度可推荐广播节目2档、电视节目3档。山西广播电视台直接向省广播电视局推荐,山西广播电视台每季度可推荐广播节目3档、电视节目3档。

(二)省广播电视局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各单位推荐的作品进行评议,每季度评选1次,全年共4次。每季度择优推荐10档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再优中选优,评选出7档创新创优节目向广电总局推荐参加全国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评选活动。根据各季度评选结果,省广播电视局还将组织年度创新创优节目评选。季度年度评审结果将正式印发各单位,并通过省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shanxi.gov.cn)向社会公告。

(三)省广播电视局将向获评全省创新创优的节目予以通报表扬、资金扶持并进行经验交流。广电总局将向获评全国季度、年度创新创优节目予以通报表扬,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例会、主流媒体、新媒体宣传平台等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要充分认识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端正创作思想,强化精品意识,重视节目主题、立意、形态的研发和创新,持续推出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高峰之作。

(二)认真组织。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山西广播电视台要组织指导所辖单位积极申报,做好节目筛选、把关工作。将纸质和电子版《2022年第  季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表》,广播节目音频文件(2期节目样带)、电视节目视频文件(2期节目样片),邮寄至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

(三)报送时间。对应四个季度分4批推荐。第一批向省局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3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第三批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3日;第四批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

(四)建立机制。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山西广播电视台应依据省广播电视局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评选、奖励扶持制度,建立相应的创新创优推荐评选、奖励扶持工作机制,配套资金,长效推动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工作。

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省广播电视局每季度推优前不再另行发文。

(联系人:曹少卿;电话:0351-8302620;传真:0351-4061009;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18号;邮编:030001)

附件:2022年第_季度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推荐表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