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祁县融媒体中心电视节目采用高标清同播的请示》(市文旅发〔2026〕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祁县融媒体中心综合频道调整为高标清同播。同播的高清频道覆盖祁县。同播高清频道信号同时接入省局监管中心监测平台。
二、综合频道同播的高清频道开播时,节目同播率须达到100%,高清率基本达到100%,所播出的全部节目须为全高清播出。同播的高清频道使用原标清频道的名称、呼号、标识,播出高清节目时在屏幕右上角不需要标注“高清”字样,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在电子节目指南(EPG)中要对高清频道予以“高清”标注。
三、祁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大投入,切实保障综合频道高标清同播所需的节目、设备和经费,确保高清节目播出质量和传播效果。
你局应加强管理和指导,切实推进祁县融媒体中心综合频道高清电视制作、播出、传输等各环节一体化协调发展,不断提高高清电视的普及率和影响力,提升广播电视整体服务水平,切实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你局须将祁县融媒体中心综合频道同播高清频道的正式开播时间,提前报我局传媒机构与媒体融合发展处备案。
特此批复。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