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注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报告》(晋广新报〔2025〕3号)收悉。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我局审核,并报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同意注销你公司持有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证号:0409512)。


附件:关于同意注销山西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所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批复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