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各直属单位,山西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山西网络有限公司、山西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为推进我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省局制定了《山西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指南(试行)
为全面贯彻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入落实《山西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山西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版)》及山西省“十四五”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等工作任务,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的战略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优质供给,创新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惠民工程,深入推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大力推动高新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深度融合,积极培育网络视听领域新业态,探索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践新模式,建设具有山西特色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方向,把握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宣传思想阵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坚持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提质升级,更好地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守住底线,保障基本。坚持底线思维,聚焦短板弱项,坚守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定位,优先保障低收入人群、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需求,确保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到位,促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筑牢民生保障底网。
——政府主导,多方协作。坚持政府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提高省市县政府服务能力与保障力度,形成高质量广电视听服务供给合力。激活市场公共服务资源,激发公共服务创新活力,丰富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
——科技引领,创新应用。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的创新应用,丰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智慧化应用场景,全面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
——城乡均衡,惠民利民。以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统筹资源配置,拓宽内容传播渠道,优化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全面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逐步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稳定、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提升,实现以有线网络为主,地面无线、卫星为补充的全覆盖网络。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承载网络IP化、云化、智慧化、融合化水平大幅提高,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广电5G网络完成规模化部署,高清超高清制播能力不断增强,数字家庭建设有序开展,云转播技术广泛应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水平不断攀升,体现时代精神、山西特色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依托新技术优势实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精准优质供给。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重大创新活动品牌效应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主体更加多元、模式更加丰富,具有山西特色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体系,供给标准更加规范,各级政府责权更加明确,日常管理和运营更加高效。建立健全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更新换代机制,广播电视设施设备资产权属管理更加科学。政府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权责明确,引导规范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政策更加完善。
——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加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实现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全域覆盖。广播电视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价格可承受、内容更丰富、获取更便捷、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显著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改善。
——城乡布局更为均衡。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在城乡、区域、群体间更加均等,实现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布局与城镇化同步。以县城为重点的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扎实推进,区域性中心城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积极构建就近就便、高效快捷、便民利民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共享共建再上台阶。“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社会参与供给更加广泛,市场机制作用更加充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共享共建模式更加规范可靠。基层群众积极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广播电视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业实现大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
1.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建设,不断完善广播电视设施设备布局和建设、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行业标准规范。持续加强有线电视、IPTV、网络视听及公交、地铁、楼宇电视和户外大屏等管理,制定完善播控规范,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服务指南、行为规范、绩效评价等制度,切实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2.调整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清单。结合人民群众对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新期盼,动态调整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推动健全政府购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管理制度,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机制和项目管理机制。
3.强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完善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绩效评价主体、标准、方式等内容,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管理,持续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效益。
4.加强广播电视设施设备资产管理。依据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制度,细化资产权属,强化资产信息化管理,逐步探索建立广播电视资产盘活交易平台。
(二)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1.完善农村地区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推动有线电视高清化普及、光纤化改造向农村地区重点倾斜。加强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资源整合利用,完善农村地区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络。加强直播卫星终端设备运行维护和用户服务,加大偏远山区、农村地区广播电视信号覆盖,为偏远山区、农村地区提供更高质量的广播电视服务。加大有线、无线、卫星、网络等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手段进村入户工作力度,为用户提供融合新闻资讯、视听节目、社会服务、医疗健康、数字娱乐、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生活服务,实现广播电视人人通、移动通、终端通。
2.推进应急广播融合媒体传播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应急广播有关规范要求,全面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贯通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平台。统筹有线、无线、新媒体覆盖网络资源,打造应急广播融合媒体传播网络,实现应急广播全媒体分发、多终端显示。制定应急广播系统使用规范,建立健全应急广播系统管理机制和播发协同联动机制。
3.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广播电视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和项目评审云平台系统建设,为我省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提供更为全面、科学、信息化的技术支持。加快发展高清超高清电视,力争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全部电视频道基本实现高清化播出。持续推进山西卫视高清节目上星系统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文化需求。持续推进广播节目覆盖能力建设,提升广播覆盖质量。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步伐,推进国家文化专网山西段、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山西省域中心建设,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推动服务消费引领工程建设,提升广播电视数字内容供给能力,促进网络消费、定制消费等新型文化消费发展。探索高速公路隧道内增设紧急广播系统和加强无线调频广播信号覆盖的可行性,推进实施更广人群、更大范围、更多场景下的广播信号覆盖服务。
4.加强特殊群体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保障。积极落实政府购买有线电视服务保障特殊群体收视权益政策,探索将有线电视收视运维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支持、鼓励社会慈善公益机构、企业和个人参与社会困难群体保障,完善惠民服务制度。加大针对特殊群体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供给,加强涉农、未成年人品牌栏目建设。加强广播电视同步解说、字幕、手语建设,为视障、听障等特殊群体提供更便捷的广播电视服务。
5.坚持创新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推动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聚焦生产者与消费者需求,创新短视频直播模式,服务乡村振兴。通过版权捐赠、实物援建、人员培训、产业对接等方式,加大对对口援建地区服务力度。
6.加强涉农类节目内容供给。支持市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更多服务三农及其他更具地方乡土气息、体现本地文化特色的节目,持续增加服务三农及体现本地特色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供给。
(三)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
1.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广电5G网络建设布局,提升广电5G网络综合承载能力与智能化水平。开展基于视频的政企服务和个人信息与视听娱乐服务,打造有线、无线、交互协同的山西广电新媒体智慧服务网与城市信息化综合服务网。
2.持续提升有线电视网络公共服务承载能力。加快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建设。加快广播电视行业领域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深入推进光纤宽带接入,提升有线电视网络对宽带业务、数据业务、信息服务、高清超高清视频的承载能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广电网络的融合应用,提升有线电视网络智慧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3.持续推进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换代。积极开展数字家庭建设,推进高清交互数字智能终端产品升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智能化视听信息服务需求。充分利用智能终端产品,联动社区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线上政务民生服务“一屏办”“指尖办”“电视办”。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保障数字家庭产品和系统网络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毁和丢失。
(四)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内容优质化供给
1.围绕重大主题精心组织内容创作。进一步深化完善精品生产,紧抓党和国家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规划引导,抓好重点题材项目创作,持续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体现时代精神、山西特色的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
2.强化优质网络视听内容供给。积极推进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工程,抓好优秀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引导。持续推进网络视听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扶持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生产。
3.积极引导公益广告精品创作。鼓励公益广告制作机构、传输机构、播出机构和融媒体中心、网络视听平台等社会各界力量,加大公益广告的制作和传播,强化公益广告宣传阵地作用。
(五)探索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践新模式
1.构建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化新格局。完善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补助等措施,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水平。发挥政策扶持激励和引导调控作用,探索建立多样化的激励机制,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的筹资渠道,逐步形成公共服务资金渠道多元化格局。
2.探索智慧广电服务社会治理新途径。加快智慧广电平台建设步伐,积极参与智慧城市、智慧乡镇、智慧家庭和社区服务、公共设施管理等工程建设,开展物联网、车联网、医疗健康、教育培训等应用实践,不断探索社会治理新途径。
3.整合网络视听优势资源服务基层群众。建立健全网络视听制作机构服务对象数据库,完善网络视听传播矩阵。充分发挥网络视听传播覆盖力、平台整合力和品牌影响力,聚合网络视听平台优势资源,加强与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单位对接合作,举办网上网下联动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促进优秀网络视听内容和创新产品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
4.拓展融媒体平台服务新领域。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积极引入媒体单位参与更多政务、民生类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更加安全便利地获得智能化政务、民生和信息服务。积极推进融媒体平台与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融合贯通,提升融媒体平台间互联互通水平。加强舆情分析、媒体监测、内容共享等领域对接,构建融媒体良性生态环境。
5.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保障网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要求,积极开展服务网点建设,建立健全直接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县级及以上有机构管理、乡镇有网点支撑、村组有专人负责”。加强服务网点运行管理,明确便民服务、日常监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服务网点长效机制。坚持便民惠民,创新服务方式,强化科技支撑,按照服务有场所、有专兼职服务人员、有服务事项和流程、有收费标准、有服务承诺的要求,加强服务网点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政府采取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引导各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作为重要的公共服务主体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有线电视、应急广播、直播卫星、融媒体终端等维修维护服务。
6.创新广播电视智慧化监测监管手段。充分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智能化研判分析、风险预警、处置调度从海量信息监管向精准式、靶向性监管过渡,实现广播电视精准监测、安全预警、智能处置、精细管理。严格落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版权保护和广告监管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本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本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扶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益惠民工程,保障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运行。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支持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广播电视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人才队伍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绩效管理。坚持把绩效评价纳入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内容,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人民群众监督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长效运行机制,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