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山西网络有限公司、山西新闻网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山西省互联网应急指挥和举报中心(山西省互联网宣传研究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开发建设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业务申报和审核管理系统,印发了《关于<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业务申报系统上线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31号)。申请单位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上述两项许可事项的在线申请、办理进度查询、许可信息和电子证照查看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审批权限,申请由国家广电总局审批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及相关业务(现阶段不含设区的市及县级新闻单位办理相关业务),采取线上和线下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的方式进行。在按照省局规定,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广电局窗口、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通过山西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提交的同时,还要由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附件明确的办法,通过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和申请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省广电局初审后上报国家广电总局审批。

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三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9号),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和《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的申报办法进行了修改,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国家广电总局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省市两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进行审核。申请单位办理《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及相关业务时,纸质版申报材料直接寄送国家广电总局政务大厅的同时,申报单位还要按照本通知附件明确的办法,通过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和申请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同时发送至省广电局媒体融合发展处邮箱。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中心

系 人:李  航  联系电话:010-86097357,15810569071

宋光通  联系电话:17865169779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010-86098585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编:100866      

省广电局媒体融合发展处

系 人:宁吴夏       联系电话:8302605

   箱:gdjmtrhfzc@163.com

省政务服务中心广电局窗口

系 人:舒  冰       联系电话:0351-7731367

附件:《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业务申报说明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