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市乡村振兴局,各市公安局,各市财政局,各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公安部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  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的通知》(广电发〔2022〕6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五部门工作安排,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高度重视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政策宣传、乡村治理、应急管理和公共事务能力。

二、加大推进力度,扎实推进工作。各级广电部门要按照通知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对标对表抓落实,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全力加快推进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制订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广电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支持,迅速成立由广电牵头,公安、财政、应急、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主管部门责任,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积极主动协调对接本级财政部门,抓紧落实建设资金,为工程实施提供保障。

四、保障发布效果,加强安全管理。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的方案设计、产品设备、施工安装和运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确保长期可靠运行。各级广电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定应急广播运行管理制度。要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依托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内容平台,通过应急广播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应急广播与公安、应急管理、地震、气象、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草、海事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在相关应急广播系统建立标准化的信息发布端口,完善应急信息播发流程,建立分级分类播发制度。各地应当将本地应急广播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纳入本级预算,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保障应急广播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应急广播基本公共服务长效机制。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