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广播电视台,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9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6〕21号)的精神,我局拟开展2024—2025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9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政府奖的引领作用,推动新时代我省电视文艺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类别

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

三、评选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和备案网络视听平台上首播的上述六类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

四、评选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新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坚持原创,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三)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四)违法失德人员及其参与主创的作品不得参评。

、工作程序

(一)征集作品

申报单位向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申报参评作品。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应为参评作品的版权单位,且同一作品仅接受一家单位申报。

2.参评作品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播出的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若在此期间未全部播出的,须连续播完。

3.申报单位于 2026年3月15日前在“星光奖”官方报名渠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星光奖评审评奖平台”(网址:https://xg.pingshen.nrta.gov.cn,以下简称“评审评奖平台”)上进行机构账号注册。

4.申报单位参评“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须在线完整填写《第 29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节目推荐表》(以下简称《参评节目推荐表》),并分别上传节目的播出版完整视频和相关参评材料。

5.申报单位参评“电视文艺栏目”须在线完整填写《第 29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栏目推荐表》(以下简称《参评栏目推荐表》),选送5期节目,并分别上传播出版完整视频和相关参评材料。参评栏目开播一年以上(时间计算至 2025年12月31日),方可参加“电视文艺栏目”的评选。选送的5期节目播出时间须在本通知规定的评选范围内。

6.申报单位提交后,从“评审评奖平台”导出《参评节目推荐表》或《参评栏目推荐表》(带二维码的正式表格),用A4 纸正反两面打印,由申报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

7.申报单位汇总完整规范的纸质版、电子版参评材料,报送至省广电局。

(二)开展评选

省广电局负责“星光奖”初评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工作,初评入选作品数额不超过20个。

(三)推荐参加总局评选

对初评入选作品,向国家广电总局推荐参加第29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

六、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申报作品的《参评节目推荐表》或《参评栏目推荐表》(带二维码的正式表格)原件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2.申报作品的导演阐述、节目介绍、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字幕表须与报送的播出版视频内容一致)等文字材料各1份,分别用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盖章的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各 1 份,采用pdf 格式。

2.申报作品的视频文件汇总:采用 mp4 格式,编码方式为 H.264,分辨率不超过 1920*1080,视频文件的大小原则上每小时不超过1.5G。文件名称请命名为:“《作品名称》—参评类别—第 XX 期/集—申报单位”。

3.预告片或宣传片: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采用 mp4 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视频文件的大小原则上不超过1G。文件名称请命名为:“《作品名称》—参评类别—预告片或宣传片—申报单位”。

4.海报和剧照:海报限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限5张。海报和剧照均采用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应大于1M。文件名称请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参评类别—海报—申报单位”“《作品名称》—参评类别—剧照—申报单位”。

5.存储介质:

1)移动硬盘或U盘(务必贴注标签,写明申报单位或作品名称)。

2)请申报单位为每部申报作品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请命名为:“《作品名称》—参评类别—申报单位”。

(三)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3月15日,联系人:郭伟,张兰玲;电话:0351-8302620,0351—8302319;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18号;邮编:030001。

(四)以上参评材料不予退还,请在邮寄前自行备份。

七、“星光奖”评选不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附件:第29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参评材料清单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