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山西省广播电视局中波台管理中心: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绩〔2020〕4号)要求,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4月27日之前按照以下要求将本辖区、本单位的有关内容报送至省广电局。  

  一、报送内容  

  填报2019年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运行维护费、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数字)运行维护费和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资金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自评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单位根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的全年预算总额(A)和资金使用单位执行数(B),计算预算执行率(B/A)。  

  (二)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填报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三)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照各项三级绩效指标的年度指标值,逐项填写全年实际完成值,其中:  

  定量指标,由资金使用单位填写实际完成数。市级主管部门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定性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共三个档次。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含)合理填写分值。市级主管部门在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四)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绩效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和改进措施。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较多(超过30%以上)的原因逐条进行分析,书面作出情况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资金使用单位如果经过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的,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结果进行情况说明。  

  二、报送要求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对本地区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自评表》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本地区的各项目资金《自评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将电子版及单位签章件报送省广电局。山西广播电视无线管理中心和山西省广播电视局中波台管理中心按照以上要求直接报送。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2019年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运行维护费和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数字)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自评表》报省广电局安全传输保障处,联系人:陈淑英,电话:8301569,邮箱:sxgdaqcsbzc@163.com  

  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自评表》报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科技处,联系人:武文广,电话:8302612,邮箱:sxgdkjc@163.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  

    

  附件:XX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