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素卿代表:

您好,收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杨素卿代表关于<面对突发事件重视主流媒体引导的建议>(社会建设类第0347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并对提案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您在提案中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抢占舆论的制高点,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形式免费将有线电视安装到每一户居民家中。二是取消有线电视新闻类节目收视费。娱乐类、影视类节目可以采用付费观看的形式由民众自由选择。三是主流媒体应扛起守正责任,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广大群众紧紧围绕在党中央周围,正确分析分辨各种信息,自觉抵制各种谣传,发挥社会正能量。

首先,感谢您对广播电视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紧密结合当前媒体宣传所面临的新形势,深度关注群众对文化信息的新要求,对主流媒体在突发事件中所

起到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对推动我省广播电视舆论引导工作具有积极意义。现将具体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工作,“十一五”以来,除了“有线数字电视”外,由中央和地方政府主导实施了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等一系列工程项目,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问题。全省大部分县级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适时将本地的民生新闻、服务咨询、便民政策等节目以视频、文字、图片的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台等网络新媒体传递给人民群众,能够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收看不到本地节目的问题。

二、为进一步降低有线电视用户负担,201761日,省发改委印发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有线电视初装费降低补卡工本费的通知》(晋发改服价发〔2017405号),从201771日起,取消我省有线电视初装费。我局第一时间转发全省有线电视各运营企业,同时要求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做好监管和督察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由于有线电视服务属于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的范畴,主要通过市场化渠道取得,中央层面没有将其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范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7号)有关精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既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了适当减轻老百姓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有线电视运营机构进行适当的资金补贴,以便降低或者减免老百姓的有线电视收视费用。因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作为省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不宜对全省做出统一规定。    

三、对于广播电视舆论引导工作,尤其是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当前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发生深刻变化,新媒体的飞速发展对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引导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新的舆论态势,广播电视作为主流媒体,需要积极发挥舆论引导的主导作用。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舆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相关要求,指导广播电视媒体面对突发事件,充分发挥广电作为主流媒体宣传优势,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方向、导向摆在首位,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疏导群众情绪,严格遵守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坚决抵制不实报道和虚假新闻,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分析分辨各种信息,自觉抵制各种谣言。面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对不实消息主动进行辟谣,防止信息发酵、事态升级,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如组织全省广播电视媒体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一是大力宣传关于疫情防控的方针政策,宣传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在抗疫工作中采取的积极举措以及取得的显著成就,加大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引导群众不松懈、不大意,严格遵守防控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为全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广电媒体公信力优势,对不实传言和谣言进行积极辟谣,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开办一系列专题专栏,播发了一大批疫情防控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客观报道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宣传防疫知识,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宣传优势,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

同时,我们将积极组织全省广电媒体大力开展正面宣传,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对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的管理,指导做好广播电视收听收看工作,严肃查处不实传言和虚假信息传播。

再次感谢您对广电领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推动我省广播电视不断取得新成绩。


责 人:赵晓春

办 人:庄召喜

联系电话:0351-8302314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25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