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山西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山西网络有限公司、山西广电传媒集团、山西影视集团:

近年来,全省各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挖掘上报各类工作信息,在提供参考依据、服务领导决策、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面临的形势任务相比,与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工作的部署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信息报送不主动、不及时、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为更好发挥服务决策作用,推动全行业信息工作上台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息工作。信息是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沟通情况的重要渠道,是推动工作、服务决策的重要手段,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对服务领导科学决策、保证政令畅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正处在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通过工作信息渠道,可以把工作成绩展示出来、把问题反映上来、把经验做法推广出去,更好地引导和促进行业发展。要切实强化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作为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真正把信息工作做细、做实、做新、做优。

二、构建大信息工作格局。全省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服务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是信息报送的主渠道和主力军。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信息工作人员,切实加大报送频次和数量。要聚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改革发展管理,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分析,提高信息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各市局要加强对所辖县(区)局、台(融媒体中心)的组织统筹,及时纳入信息工作队伍,加快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多方参与的信息工作网络。

三、完善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信息直报制度,每年确定部分市县和单位作为直报点,重点信息可直达直报、优先采用,直报点根据信息采用情况实行动态调整。上报信息除在省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等平台发布外,对其中的成功经验、先进做法,将积极向上推介,及时专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工作安排,省局将定期或不定期下发选题指引,引导提升信息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提升信息报送质量效率。要增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一般工作信息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省局,重要信息要提前介入、跟踪采集、当日报送,特别重要、紧急信息要快速撰稿、第一时间报送。要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对报送信息的体例、结构、字数、篇幅等整体把握,确保上报的信息有思想、有影响、有内涵。要注重图片和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发扬短、实、新、活的文风,做到文字精炼、数据准确,信息要内容新、角度新、题目新、观点新;要坚持反映大事要情,提供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决策信息;要言简意赅、层次清楚、逻辑严密,一般性工作信息控制在400字以内,经验类信息1000字左右,调研类信息不超过3000字。要严格遵守信息报送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信息保密审查规定,涉密信息严禁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等互联网渠道报送。

请各市局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所辖县(市、区)广电主管部门、市级广播电视台、县级融媒体中心,并及时组织报送广电系统相关信息。各处室、各单位、各市文旅局和广播电视台确定信息员。省局将对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0351—8302621

报送邮箱:sxgdjxx@163.com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