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助力加快“法治山西建设”步伐,结合全省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行动目标

2027年,全省广电行业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主要举措

夯实法治理论基础

1.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坚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和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守正创新、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

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推进法治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方面进行述法,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逐条履行好、落实好。每年制定印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重点内容、目标任务、推进步骤、完成时限、工作要求,实化细化具体任务和落实举措。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强化法治监督,督促广播电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人事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提升法治宣传质效

3.突出重点内容普法。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的敬畏意识。开展法治建设主题公益广告宣传,安排播出机构开展公益广告普法展播活动。

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传媒机构管理处、机关党委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4.抓实重要节点普法。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重要普法节点和重大普法宣传活动提示单,签订普法责任书,建立“三单一书”制度。认真制定“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9”国际档案日、“6·26”国际禁毒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普法节点的普法宣传活动计划,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突出新媒体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好专题普法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

传媒机构管理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5.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把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进行周密组织、科学评估。在中期评估的基础上,主动查漏补缺,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终期总结验收工作,表彰先进,促进工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6.把普法融入创新实践。着眼全方位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和推介。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法治动漫微视频在法治宣传中的运用。指导各级广播电视台,开设贴近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专题栏目。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打通“报、网、端、微、屏”融媒体平台壁垒,努力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依托门户网站、应急广播、百城千屏、大厅大屏、宣传专栏等载体,构建广电系统宣传教育新矩阵,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

牵头单位:宣传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7.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创作生产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等,每年组织开展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力求以“小切口”获得“大收获”,持续提升社会普法影响力。持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因地制宜搞好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建设。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宣传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推动依法全面履职

8.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精简规范行政审批,积极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容缺审批等方式。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实施“减证便民”。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9.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以及国家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等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并依法公开,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收费,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宣传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10.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推进跨单位联合监管,探索“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探索推进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畅通政企数据流通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与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1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规定,积极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局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反映的问题。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健全政企沟通协商机制,制定或修订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规划财务处(内审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12.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掌上办理、一网通办”等机制。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深化“好差评”结果应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1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合法性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4.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相关风险评估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15.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依法规范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停止执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省文旅厅等相关部门发布《山西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并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积极参加跨领域跨单位联合执法和协作,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有效衔接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17.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不断细化、量化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与专业培训。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18.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积极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完善失信惩戒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失信惩戒手段的运用。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六)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民意汇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民互动交流功能和效果,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局监管中心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七)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0.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县级应急广播、省级应急广播平台、综合监管二期平台建设,完善安全传输保障、视频监管监看、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舆论引导等机制,进一步提高局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科技处、安全传输管理处,局监管中心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21.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处置,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网络舆论引导,健全完善公共舆情应对和危机沟通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牵头单位办公室、安全传输管理处,监管中心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九)全面提高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局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至少组织开展1次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人事处、机关党委

参加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把贯彻实施5年行动方案作为重要任务列入本处室、本单位工作重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行动举措落到实处,确保行动收效明显。

(二)加强计划执行。要加强行动方案推动落实过程中各项工作、各方面的协调,做到事事有着落。要加强对行动方案执行力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行动方案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各项工作的有序推动、有序运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行动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评估检查。对行动方案推动落实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加强行动方案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行动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