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省电视剧繁荣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支持山西省电视剧繁荣发展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繁荣发展电视剧事业和产业,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电视剧作品。

二、目标任务

坚持内容为王,储备一批、创作一批、谋划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电视剧精品。

完善电视剧产业链,促进电视剧创作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举措

(一)加强电视剧选题规划。认真落实“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重要要求,采用“纵横坐标法”,纵向围绕党和国家大事要事确立主题,横向对标未来一段时期将迎来的重要时间节点,围绕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和农村题材,挖掘山西优秀历史文化,积极开展电视剧选题征集扶持活动,征集讲述地方故事、反映群众关注、折射时代变迁、具有现实借鉴意义的优秀选题,为形成推出一批、储备一批、创作一批、谋划一批的电视剧创作生产格局做好选题规划工作。

(二)扎实加强电视剧剧本扶持。助力精品创作,实施优秀剧本评选扶持引导工程。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年度电视剧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出电视剧创作的社会效益,在挖掘山西丰厚的历史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体现山西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上下功夫,力争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电视剧剧本。

(三)推动电视剧短剧创作生产。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的指示精神,以电视剧短剧创作为抓手,发挥山西广播电视台、山西影视集团等公营电视剧制作机构的引领作用,带动我省各级广播电视台和电视剧制作机构的小成本电视剧短剧创作生产,繁荣文艺创作。

(四)加强电视剧拍摄奖励扶持。创新电视剧拍摄奖励扶持机制,对于我省核发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予以扶持奖励。鼓励支持外省备案立项的电视剧在我省拍摄。

(五)支持电视剧创作拍摄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电视剧创作拍摄基地认定工作,形成主业明显、特色鲜明、辐射山西的电视剧创作拍摄基地布局,并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吸引、引导一批电视剧项目和制作机构落户山西。鼓励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围绕投资电视剧创作拍摄基地建设周边产业,形成具有山西特色、规模效益明显的电视剧产业集群。

(六)突出重大题材和重点电视剧创作引导。切实加强重大题材和重点电视剧的创作管理,着重挖掘和关注有潜力的电视剧项目,根据推荐项目的主题立意、主创团队实力、项目进展等情况,综合研判、择优选取重点项目,给予切实的关注支持,协调配置优质资源,引导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推出更多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优秀电视剧。

(七)优化电视剧播出结构。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播出管理的通知》(晋广电办〔2020〕38号)规定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电视剧播出的监看,对确定的电视剧重要播出期或重点播出任务加强管理,做到引导有效,调控到位。鼓励开展电视剧展播活动,解决现有的老旧电视剧片源重复播放的问题,优化我省电视剧播出结构。

(八)加强电视剧人才队伍培训。建立电视剧人才队伍培训机制,积极调动我省高等院校及行业相关资源,培育建设编剧、导演、制片人、演员、摄影、后期制作等结构合理、体系完善、门类齐全的电视剧培训师资力量,针对我省各地现有的文艺院团、民间文艺人员,以及各级广播电视台具有电视剧制作技能的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培育电视剧创作新生力量。

(九)支持我省优秀电视剧“走出去”。积极开展国内、国际电视剧创作交流合作,加强电视剧合作合拍,打造山西电视剧品牌,促进优秀电视剧和相关电视剧制作机构“走出去”,提升我省电视剧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每年有计划地组织电视剧制作机构参加有影响力的国内外电视节,挑选能够展现我省风貌和我省独有文化特色的电视剧作品,设立展台并举办节目推介活动,为我省电视剧制作机构提供海外传播平台。

(十)加强电视剧宣传评介。统筹各级各类媒体,做好优秀电视剧宣传推介工作。充分发挥我省各大媒体宣传渠道、报纸刊物、重点网站的积极作用,支持开展电视剧的文艺评论、宣传推介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电视剧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平台交流、集体评议、观众座谈活动,促进电视剧健康发展。组织开展我省电视剧评优评奖活动,健全评奖激励引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