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省广电局制定了《山西省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

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验收方案》,现就验收方案解读如下

一、验收范围

“十四五”期间实施的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

二、验收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建设组织领导和资金使用情况、系统技术性能和运行维护情况等内容。

三、验收程序

验收分为县级自验收和省级抽验。

(一)县级自验收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竣工并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出具测试报告后,方可进行项目自验收。

(二)省级抽验县级完成自验收后,通过市文旅局向省广电局书面报送自验收资料、工作总结及总体验收申请报告。省广电局会同省财政厅、市文旅局组织进行抽验。

四、验收资料

(一)项目完成情况:乡、行政村(社区)建设数量,终端设备安装数量(音柱、大喇叭),县乡村(社区)播控平台数量,县乡村(社区)传输网络模式,县乡村(社区)播控平台、终端设备(音柱、大喇叭)、线缆布放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备安装相关要求。

(二)组织领导情况:地方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情况,包括成立领导组、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等。

(三)资金使用情况:省财政厅下拨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文件,县财政配套资金文件(如有),向中标企业付款凭证等。

(四)系统功能验证及性能测试情况:系统总体功能及具体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技术方案要求,是否具备与其他相关系统接口对接的能力等。

(五)其他情况:验收报告、项目文件资料、培训资料、运维管理资料等。其中项目文件资料包括施工文件(招标文件和项目合同、集成商或施工单位资质与人员资质、施工方案、施工过程文件、设备采购清单、设备材料进场报验手续、设备安装验收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测试报告、功能验收清单、四方验收单等)和应急广播平台资料文件(竣工图纸、项目建设技术方案批复文件、项目建设技术方案执行情况报告、系统拓扑图和连线图(含有硬件的项目)、网络规划表,应急广播资源编码表、端口分配表、用户手册、安装维护手册、应急预案等)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