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及时总结推广我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努力构建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  

  二、推选要求  

  (一)能够积极推进适应媒体融合发展的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区域性媒体机构合并整合,完善人才使用培养、考评薪酬激励机制,并按照“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全媒传播”的要求,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再造策采编审发馈流程。  

  (二)能够采取多种新技术新手段强化对媒体融合的技术支撑,着力打造新型区域性传播平台,积极拓展新媒体业务,融合多种传播路径,构建多种媒体传播体系,形成全媒体传播矩阵。  

  (三)能够充分发挥广电机构整体优势和视听特长,强化主题主线宣传,灵活运用多种传播方式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大移动端内容产品制播力度,提高精品内容和高新视听内容的持续供给能力,特别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脱贫攻坚成就宣传、小康社会建设成就宣传、党史学习教育、转型出雏型、“四史”教育等重要宣传工作中成效突出。  

  (四)能够按照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社会信息枢纽的总要求,深入推进“媒体+”和智慧广电建设,采取合作、整合等方式,实现与政务、便民等平台互联互通,更多更好地融合链接各类资源,提升服务群众、服务党政部门能力和自我造血功能,不断扩大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评选安排  

  (一)征集推选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  

  (二)征集推选名额  

  示范单位征集推选对象为各市广播电视台和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县级融媒体中心,每个市推荐不超过2个。2020年度评选为示范单位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报送要求  

  参加示范典型征集推选的申报单位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并按排名顺序汇总填报《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示范单位推荐汇总表》,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各2份)和电子版报省局媒体融合发展处。  

  (四)评选推荐表彰  

  省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采取审核推荐材料,线上远程查阅和部分地区、单位实地现场抽查勘验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选送的示范单位进行审核评定,结果将在省局网站上公示。对入选的示范单位,省局将给予表彰、授牌和资金奖励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