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广电局调整部分内设机构及职责的通知》(晋编办字〔2024〕201号)文件精神,山西省广播电视局部分内设机构及职责作出调整,调整后内设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信访、机关安全保卫、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做好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和协调政务信息化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管理处)
研究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重大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宣传处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省性主题宣传、专题宣传和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省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监督管理全省广播电视播出内容的正确导向和意识形态安全。
四、电视剧处
承担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的规划备案(立项)、制作的指导和监管、内容审查、发行许可证(上线备案号)颁发管理工作,负责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网络剧、网络电影)的初审和管理。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指导电视剧产业发展。
五、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IPTV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六、传媒机构与媒体融合发展处
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拟订广播电视重大改革措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管理发放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监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工作。
七、科技处
拟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
八、安全传输保障处
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
九、公共服务处
指导、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十、国际交流处
组织开展全省广播电视对外(含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承担我省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管理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十一、规划财务处(内审处)
研究拟订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单位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全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扶贫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中共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党组
2025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