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作协团体会员单位,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机构及广大创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作家协会 “剧美中国” 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部署,同时推进我省电视剧网络剧精品创作,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山西省作家协会决定统一组织、同步征集、集中评审、分类认定,开展“剧美中国”山西地区剧本征集推荐活动暨山西省2026年度电视剧(网络剧)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重点围绕“剧美中国”精品创作计划五大方向,面向广大创作者和机构,开展征集推荐和评审,择优对接影视资源。

聚焦传统文化方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赓续中华文脉。

聚焦革命军事方向,传承光荣传统,弘扬革命文化,赓续红色血脉,汲取信仰力量,砥砺民族精神,把革命先辈开创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聚焦法治安全方向,刻画政法国安战线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艺术化诠释法治精神,影像化展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历程。

聚焦人间烟火方向,让人民作主角,用心用情体会人民的冷暖幸福,表现人民的喜怒哀乐,讴歌人民的拼搏奋斗,滋养人民的精神生活。

聚焦改革创新方向,展现“国之大者”,弘扬时代精神,书写党和国家的伟大实践,反映时代之变、彰显中国之进、回应人民之呼,亦发力科普科幻、憧憬未来之势。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下发通知之日起至10月31日。

三、征集要求

1.参评剧本须围绕传统文化、革命军事、法治安全、人间烟火、改革创新五大方向;征集剧本类型包括常规剧集和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

2.如在剧本主要人物和情节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须进行特别标注和说明。

3.参评人或机构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4.参评“剧美中国”山西地区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的应为尚未进入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公示阶段的剧本,申报主体应为在我省注册的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机构和山西籍公民。

参评山西省2026年度电视剧(网络剧)剧本征集评选活动作品不限于是否进入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公示阶段,但需尚未获准发行许可,申报主体应为在我省注册的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机构。

5.请各申报主体在征集截日前,将签字盖章版《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扫描PDF版本)完整剧本word转PDF版)、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sxgddsjc@163.com,逾期、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范不予受理。

6.省广电局、省作家协会将对征集到的剧本进行集中评审、分类认定。评审认定符合“剧美中国”剧本征集条件的优秀作品,将向国家广电总局、中国作家协会推荐。同时对于评审认定符合山西省2026年度电视剧(网络剧)剧本征集评选活动要求的优秀作品,给予扶持奖励。

四、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

王泽宇山西省广播电视局),0351-8302039,15333660817

孔德涛山西省作家协会)0351-3902886,13834640604


附件: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doc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山西省作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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