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播电视台,各市级广播电视台(含教育电视台),相关广播电视制作机构:

2022年度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评奖工作将坚持公平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文艺观,评选出保持人民情怀、记录伟大时代、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的优秀作品。评选范围是:2022年度山西广播电视新闻类节目、广播电视文艺类节目。现将2022年度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项目

(一)广播电视新闻节目

1.消息:报道新近发生事实的新闻作品。应简明扼要,表述准确,时效性强,新闻要素齐全,包括长(短)消息、超长消息和系列报道。

2.评论: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析的新闻作品。要求观点鲜明、逻辑清晰、论据准确、论证有力。

3.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分新闻、社教专题两类,包括深度报道、新闻综述、调查性报道、新闻访谈、纪录(专题)片。

4.现场直播:同步报道新闻事件的音视频新闻作品。应主题鲜明、信息丰富、现场感强。对同一新闻事件的间断性直播可选取一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度直播作品首播时间和作品主体部分,应在上一年度完成。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纪念会、报告会、开幕式等列入此项参评。

5.栏目:含新闻栏目、社教栏目。要求连续播出1年以上,年度内刊播出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1次。内容与定位相符,编排独特新颖,特色鲜明,社会影响较大。

(二)广播电视对外新闻节目

广播电视对外新闻是指供国外受众收听收看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含对港澳台地区广播),申报材料应提供该节目在国外落地的证明,比如,在国内承担外宣任务的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或在国外的电台、电视台播出等。

含消息、评论、专题、现场直播、栏目。

(三)广播剧

含单本剧、连续剧、儿童剧、微剧

(四)广播文艺节目

1.音乐节目:音乐专题、音乐板块、音乐欣赏、音乐人物以及其他形式的音乐作品。

2.文学节目:人物评介、作品欣赏、知识介绍及文学评论等各类文学专题、文学板块或配乐广播文学节目。

3.戏曲节目:戏曲专题、戏曲板块、戏曲故事、戏曲·曲艺、戏曲录音剪辑。

4.长篇连播节目: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或者中、长篇连播评书。

5.综艺节目:含文化专题、板块、文艺晚会。

(五)电视文艺节目

1.电视综艺节目:电视综艺晚会、电视文艺节目以及电视选秀节目(亦即真人秀节目)等。

2.电视戏曲节目:电视戏曲剧目、电视戏曲晚会、电视戏曲集萃、电视专题戏曲等。

3.电视纪录片:现实性题材、历史性题材、历史与现实结合的题材等。

4.电视文艺栏目:栏目须开办一年以上(含季播节目),有固定播出时间和包装形式。不包括只播单一纪录片或专题片的栏目。

5.少儿电视节目:含少儿晚会等。

6.电视动画节目:暨电视动画片。

二、作者或作品主创人员申报

(一)作者或主创人员必须据实申报,并附经公示过的作品主创人员名单

(二)作者或主创人员的申报

1.姓名和排序,播出版本须与公示版本一致。

2.播出时署笔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后加括号填报本名。

3.作者或主创人员应按参评项目、作品类别据实申报。作者或主创人员数量超出规定的,按集体申报,并附对作品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名单。各项目参评作品的作者或主创人员申报名额如下:

序号

项目

作者或主创人员(名)

1

消息

广播作品4,电视作品,6

2

评论

广播作品4,电视作品6

3

专题

广播作品6,电视作品8

4

系列报道

广播作品6,电视作品10

5

现场直播

广播作品8,电视作品10

6

栏目

广播作品6,电视作品8

7

广播剧·单本剧

6

8

广播剧·连续剧

8

9

广播剧·儿童剧

6

10

广播剧·微剧

4

11

广播音乐

4

12

广播文学

4

13

广播戏曲

4

14

广播长篇联播

4

15

广播综艺

6

16

电视综艺

5

17

电视戏曲

4

18

电视纪录片

5

19

电视文艺栏目

6

20

少儿电视节目

5

21

电视动画节目

5

三、参评作品指标分配

(一)广播新闻类

山西广播电视台报送60件参评作品,其中长(短)消息30件、连续系列10件、专题15件,评论、栏目、现场直播可按指标任选强项报送。

太原广播电视台(含教育台)可选送各类广播作品20件,其中长(短)消息9件,评论1件、专题5件、连续系列3件,栏目、现场直播可按指标任选强项报送。

各市级广播电视台(含教育台)可选送各类广播作品12件,其中长(短)消息6件、专题3件、连续系列2件,评论、栏目、现场直播可按指标任选强项报送。

(二)电视新闻类

山西广播电视台共选送电视作品70件。其中长(短)消息35件,连续系列12件、评论3件,专题17件,栏目、现场直播任选3件。

太原广播电视台(含教育台)可选送各类电视作品20件。其中长(短)消息9件、连续系列2件、评论2件,专题5件,栏目、现场直播可任选。

各市级广播电视台(含教育台)可选送各类电视作品12件。其中长(短)消息6件、专题3件、连续系列2件,评论、栏目、现场直播可按指标任选强项报送。

(三)广播文艺和广播剧

山西广播电视台可选送50件作品。太原广播电视台可选送10件作品。市级广播电视台(含教育台)可选送5件作品。

(四)电视文艺

山西广播电视台可报送50件作品,太原广播电视台可报送10件作品,市级广播电视台(含教育台)可报送5件作品,相关制作机构可报送2件作品。

获得山西省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新闻作品季度推优的优秀作品和2022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季度推优的优秀作品可直接向协会申报,不占用此次参评指标数。请各级广播电视台严格按照规定的参评指标数报送,超出参评指标数的,视为无效报送。

四、评选标准

(一)舆论导向正确,突出时代精神,守正创新,具有“三贴近”特点,社会效果好。

(二)制作精良,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代感强,富于创新。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审美格调,为群众喜闻乐见。

(四)传媒特点突出,影响力大,感染力强。

五、有关事项

(一)参评作者请认真填写作品推荐表(见附件)。每件作品附2份文字材料,每份文字材料前要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一份。没有推荐表或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视为无效作品。

(二)推荐表统一用A4纸打印,打印字体为宋体3号。表格的电子版可到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网站下载。

(三)所有参评作品,必须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各级广播电视台已公开播出的原版节目。

(四)选送“栏目”代表作的单个节目,不得再报送其他项目参评。

(五)请各参评单位认真核实节目的参评项目、推荐表规格等,如出现错报参评项目等情况,即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六)严禁为评奖而制作、修改节目,对于作弊或未在评选年度播出的节目,一经查实,相关节目不得参评,并通报批评,取消送评单位一年参评资格和相关个人两年参评资格。

(七)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一公示”制,参评作者及所在单位要填写承诺书,各单位对参评作品要进行初评,节目初评后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公示作品不得参评。

(八)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个人承诺书每件参评作品前附一份,作品主创人员全部签字。单位承诺书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报送时将单位初评公示结果、承诺书、参评作品目录表,由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山西省广播电视协会。

(九)为便于经验交流互相学习,我会对参评节目享有媒体展播权并有权将获奖节目制成光盘,供业内观摩学习。对此有疑义者请报送时书面声明,否则视为同意。

(十)山西广播影视节目奖的评选,对获奖者以精神奖励为主,各参评单位也可酌情给予获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获评2022年度的优秀广播电视文艺作品将直接参评2022—2024年度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类(文艺节目)评奖。请各参评单位认真申报2022年度作品,避免耽误2022—2024年度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类(文艺节目)的参评。

六、对参评节目优盘的要求

(一)参评作品全部使用优盘,请各台按协会要求,统一制作后报送。

(二)广播参评作品请复制成WMA或MP3格式,电视参评作品请复制成WMV或MP4格式。

(三)复制后的参评作品(优盘)务必审看一遍,检查作品内容是否完整;音质、画面是否清晰;播放是否流畅。如参评作品没有画面或声音,出现此类问题,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七、报送时间及地址

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请各参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将参评作品报送至山西省广播电视协会,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以上事宜如有不清楚之处,请与省广播电视协会联系。

邮寄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大楼704室

联 系 人:安泰亮19135724768

固定电话:0351—8302708

  

附件:2022年度山西广播影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作品推荐表(省、市台和相关制作机构申报的作品需填此表).doc


  

山西省广播电视协会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