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播影视奖”是全省性文艺评奖的一项重要政府奖,由山西省广播电视局主办评奖。2022年9月30日,省委宣传部批复同意在“山西广播影视奖”中增设“山西网络视听节目类”奖项。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该奖项评选由山西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负责承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网络视听节目紧跟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节奏,坚持正确导向,创作更多具有时代感、充满共鸣点的精品力作,续写山西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

总体原则

(一)参评作品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与艺术创新相统一,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

(二)重点聚焦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大力唱响新时代主旋律,展现广大人民追梦逐梦故事,注重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审美观念和价值取向。

(三)注重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充分挖掘山西文化优势,彰显山西在建设文化强省方面的自信自强,展现中国精神、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四)作品内涵丰富,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表现形式活泼,网络特点突出,传播手法创新。语言文字纯正、生动,音画干净、清晰,制作精良。

作品征集

征集时间:作品报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报送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山西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313房间

联系人:岳晓婷  

联系电话:0351-8302983    

手机:18534609071    

邮箱:sxwlstxh_2021@163.com  

节目要求

参评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互联网PC端或移动端首播,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的原创网络视听节目。

节目类别

2023年“山西广播影视奖·山西网络视听节目类”奖项类别包括:

优秀微电影、优秀微短剧、优秀网络纪录片、优秀网络动画片、优秀短视频、优秀网络音频节目、优秀网络综艺节目。

评审

初评。2023年4月1日至4月10日开展初评工作。推荐进入终评的作品不超过参评作品总量的40%。

终评。2023年4月10日至4月20日开展终评工作。终评采用评委集体评审制,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听、审看、审核初评候选作品,投票决定初评候选作品是否进入公示程序。

公示

评奖结果报局党组研究后,在山西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黄河新闻网、山西新闻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并在全省重点新媒体平台进行展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