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各市司法局、各市文旅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1号),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决定在全省开展“竹叶青杯”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砥砺奋进法治山西新征程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承办单位:山西杏花村竹叶青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发挥动漫微视频作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干部群众在参与中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熏陶,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时间安排。活动从2021年9月5日开始,2021年1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9月5日——2021年10月20日为作品征集报送阶段。  

第二阶段: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1月10日为专家评审阶段。  

第三阶段: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2月30日,对获奖作品颁奖,并在“12·4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省内主要网络媒体对优秀作品进行展播。  

(三)参评对象。活动参评作品,应是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20日期间创作的,且与此次活动主题相契合的原创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  

四、作品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主题,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宣传党领导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加强民法典及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党内重要法规。

(四)结合省委提出的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学习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

(五)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作品类别及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注重以案释法,注重阐释法律知识,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二)请严格按照主题、时长要求报送作品。系列作品不超过3件,系列作品按名称计1件作品。每个作品需附300字以内的简介。  

1.动漫作品

动漫作品必须是完整的Flash,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每个作品需附 300字以内的简介。  

2.微视频作品

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每个作品需附300字以内的简介。  

(三)参赛作品正片中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

六、参评须知      

(一)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评人或报送单位自行解决。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并由参评者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二)参评人须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并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三)参评人同意授权主办方在网络及其它媒体上播放其参评作品,有权对参评作品进行二次剪辑,参评人有义务配合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四)主办方不承担参评作品和资料的邮寄费用和保险费用,不承担参评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评资料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所有送选作品U盘(或光盘等储存介质)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五)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不经预先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对评选活动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七、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由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从宪法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选优。  

八、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优秀奖30个,颁发证书及奖品;组织奖10名,颁发证书。获奖作品,优先向全国普法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单位推荐上报。  

九、工作要求      

省司法厅要做好本次活动整体策划、实施、统筹工作。省广播电视局要做好本次活动作品的征集、汇总、评审工作,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优秀动漫短视频展播。山西杏花村竹叶青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活动独家冠名商,重点做好广告制作,获奖作品的荣誉证书、奖杯、奖品的设计、制作、提供,获奖作品奖金、奖品发放等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加强作品创作把关力度,确保作品创作在引用、阐释宪法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时做到准确、严谨、规范,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落实,避免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

市级参赛作品由各市司法局汇总后上报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省直各单位参赛作品可直接向山西省广播电视局报送。为确保参赛作品能正常参评,推荐以U盘(或光盘等储存介质)形式报送。  

接收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省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处收  邮编:030003  

联系人:张      箱:1725051788@qq.com  

  

附件:1.“竹叶青杯”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报名表  

2.参评作品目录表  

3.参评作品版权承诺书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山西省司法厅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