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广播电视台: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广电办发﹝2021﹞26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落实好《通知》精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方向导向摆在首位。各类文艺节目要坚持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不断推出优秀作品。要深刻认识从严整治艺人违法失德、“饭圈”乱象等问题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工作。  

  二是要认真落实各项规定。要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在节目演员和嘉宾选用上坚决不用违法失德人员。要坚决反对唯流量论,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要按规定播出选秀类节目,坚决抵制不良“饭圈”文化。要坚定文化自信,树立节目正确审美导向,坚决抵制泛娱乐化倾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要严格执行演员和嘉宾片酬规定,坚决抵制高价片酬。要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主持人参加社会活动和网络信息发布,加强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培养和职业道德建设。要开展专业权威文艺评论,充分发挥文艺评论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作用。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维护行业良好风气。  

  三是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广播电视台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主管主办和主体责任,切实把好文艺节目导向关、内容关、人员关、片酬关、宣传关。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