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广播电视台,省局监管中心: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广电发〔2020〕78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广播电视台要高度重视,组织辖区(本单位)内开展秀场直播、电商直播业务的平台于11月30日前通过省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备案工作。省局监管中心按要求做好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相关监听监看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已开展的秀场直播、电商直播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组织对初步筛选不符合要求的直播内容进行清理整顿;按要求督导相关平台建立直播内容分级分类管理和审核制度,完善直播间、主播、审核员数量的结构报备、打赏控制等管理机制;对整体不符合开办直播业务条件和能力的平台,应通报有关部门,组织联合关停其直播业务。此专项工作自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11月28日前将登记核查情况和规范治理情况的工作成效总结上报省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张兰玲   0351-8302319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