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山西广播电视台,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山西广电传媒集团: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优势,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近日印发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智慧广电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全行业开展智慧广电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现将通知精神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引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效、展现新作为。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在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引领、聚焦乡村振兴题材作品创作传播、深化智慧广电消费帮扶、拓展智慧广电人才教育帮扶、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落实上级要求等方面的情况、取得的成绩,深入挖掘本地区、本单位在智慧广电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中探索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涌现出来的优秀集体、典型人物,并及时上报省局科技处。   

联系人:侯利滨   

电  话:0351-8302589 

邮  箱:sxgdkjc@163.com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8月10日